bob.com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朴玉兰与魏东、云南银发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银发集团”)、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银发”)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各方自愿达成调解,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2019)云01民初221号民事调解书bob.com。该调解书生效后,因魏东、云南银发集团、曲靖银发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朴玉兰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ob.com,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7日受理并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21)云01执2022号。曲靖银发对上述裁定结果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9日对该执行异议申请进行立案审查,并下发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云 01执异878号。详见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补充确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基于上述事实bob.com,公司与朴玉兰bob.com、云南银发集团、曲靖银发、赵姗于2023年1月17日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公司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不分份额地为云南银发集团、曲靖银发履行该协议约定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6月15日,单独持有50.39%股份的股东云南银发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临时提案提出并书面通知召集人,召集人于 2023年6月15日将该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事处新排社区第二居民小组 注册资本:80,000,000元
根据《执行和解协议》,云南银发集团、曲靖银发共同向朴玉兰返还投资款10,000,000.00元、支付投资回报款3,000,000.00元,合计13,000,000.00元,且云南银发集团、曲靖银发还需共同支付朴玉兰诉讼费 64,670.00元、诉讼保全费 5,00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26,885.00元、(2019)云 01 民初 221号案件诉讼阶段的律师代理费 255,000.00 元(律师代理费总额 350,000.00 元bob.com,扣减魏东已支付至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费 95,000.00元),上述款项共需支付 13,351,555.00元。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 8,351,555.00元直接划至朴玉兰账户,剩余的8,442,745.26元将返还至曲靖银发,就应向朴玉兰支付的剩余5,000,000.00元需由云南银发集团、曲靖银发于2023年1月17日起两年内以每年不低于2,500,000.00 元的金额向朴玉兰进行支付。
公司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不分份额地为云南银发集团、曲靖银发履行该协议约定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控股股东云南银发集团已于2023年6月15日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书》,对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发生担保行为,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公司偿还投资回报款及回购股票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公司在现有的资产前提下,已按照和解协议将分次偿还债务,公司存在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偿付相关债务的风险。
(二)《银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三)《银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银发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反担保合同书》